本类药物应防滥用,加强药品管理,在治疗用药时,注意剂量不宜太大,防止过量。注意防止医源性滥用。同时要普及药物知识,防止误食。
1.巴比妥类中毒
(1)应严格掌握剂量,如需静脉推注给药一次用量不宜过大,速度不宜过快。
(2)成人及儿童长期服用本类药物时,应注意该类药物所产生的蓄积中毒现象。
(3)有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最好不用本类药品;如有必要,亦宜减量慎用。
(4)对精神病患者,不要让其自己服药;家属或医护人员按每次用量给予,看其服下。在精神抑郁时,对巴比妥类敏感,用量应减少。
(5)本类药物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同用,剂量亦应减少。
(6)饮酒后,特别是酒精中毒的人禁用本类药品。
2.苯妥英钠
(1)长期应用苯妥英钠,必须按规定剂量用药,必要时和其他抗癫痫药物交替使用,但必须注意,如始给用苯妥英钠时,若突然撤去苯巴比妥,癫痫发作可能更加频繁;必须待苯妥英钠在脑内形成适当浓度后,再逐渐消除苯巴比妥。
(2)开始用量不可过大,剂量增加不可太快,静注速度亦需缓慢。
(3)应用过程中,如有较重要的副作用出现,可减少剂量,若不能控制癫痫发作,在数天后再逐渐增加剂量,中毒反应不一定重新出现。
(4)肝脏病,对本药敏感病人等,都必须慎用。
(5)哌甲酯(利他林),大剂量阿司匹林等可增强苯妥英钠作用,同用时,后者剂量应酌减。
3.水合氯醛
(1)用药应按规定剂量。
(2)某些长期需应用镇静或催眠药物的病人最好与其他镇静药物交替作用。
(3)酒精和水合氯醛有协同作用。不可同时应用。
(4)应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时,可增加水合氯醛作用,故同时后者剂量应酌情减少。
(5)同时口服抗凝药时,须注意水合氯醛有减弱抗凝作用。
4.氯丙嗪预防
(1)掌握适应证,切勿滥用。
(2)对精神病人应用此类药物,故嘱其家属掌握。
(3)长期应用,须密切观察并定期检查血液。
(4)应用本药物时,须平卧数小时以上,并注意下列各项:①本类药品如与全身麻醉(包括酒精)、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等,解热镇痛药,降压药,抗震颤药如左旋多巴等联用须慎重,并应控制剂量。②在用胰岛素、苯乙双胍(降糖灵)、磺酰脲类时勿同时使用此类药物,因有可能引起黄疸及肝功能异常。③本类药物慎与哌嗪(驱蛔灵)同时使用,因可能出现锥外系症状。④因本类药物引起的低血压,禁用肾上腺素、美芬丁胺(恢压敏)作为升压药。
5.安定中毒 安定的化学名称为苯甲二氮卓:
(1)严格掌握适应证,剂量和持续时间用药时间。
(2)婴儿、有青光眼病史及重症肌无力患者忌用。
(3)本品能增强氯丙嗪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帕吉林)的作用,故不宜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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